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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8-03-21 来源【云南】临沧市:市质检中心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文件

 

临综检发〔201650

 

关于举办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4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3)等法规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相关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保障其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切实提高人员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决定在近期举办一期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机司机)培训考核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背景

临沧市质量发展培训学校是隶属于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许可证号:人社0012014000006号),具备质检员、化学检验员、锅炉设备检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管道工等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资格;经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具备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培训、考核资格。

 二、培训对象 

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A5

2.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指挥Q3;桥门式起重机司机Q4;塔式起重机司机Q5;门座式起重机司机Q6;缆索式起重机司机Q7;流动式起重机司机Q8;升降机司机Q9;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Q10

: 起重机械为地面和遥控操作的使用单位,需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证。 

三、培训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相关法规;起重机械安全操作技术与要求;起重机械的基本结构和组成;安全保护装置的操作和维护;起重机械维护检修常识;起重机械的事故判断与处理;实际操作等。

四、报名方式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采用云南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要求有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在网上先报名,报名方式:登录(网址:220.163.100.203)→点击“考生报名登录→考生报名(按机构)→考试机构(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报名类型→根据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并上报→报名首页申请表打印(打印二份,交到检测中心办公楼二楼质管办)。

五、报到、培训及考试时间、地点

1. 报到时间:201714日;

2.报到地点: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80号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二楼质管办;

    3.培训及考试时间:

培训、考试时间:201714日至113日。

六、考核

培训人员必须参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学习,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后颁发全国统一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本次培训考核工作由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40号令)进行考核,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程进行监督管理。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本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为800/项;操作人员培训费用为800/项。

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八、具体要求 

1.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20周岁以上(20周岁),男性女性均不超过60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学历; 

4)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 

5)具有2年以上(2)起重机械作业或者机电类管理工作的经历。 

2.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 

4)经过专业培训,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有3个月以上(3个月)所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1)

1:有3个月以上(3个月)所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是指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2)的相应作业人员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3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3.提交资料及相关说明

1)详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附件1)中“相关资料”; 

2)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实习证明(附件23),需用人单位签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体检报告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 

4)毕业证遗失的,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说明其学历情况,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确认。 

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并将申请表于20161230日前,交到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确认或报到时提交确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883-2154622

联系人:唐忠凤、邓震龙、俸文琪。

 

   附件: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证明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习证明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6126日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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