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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日期:2022-11-01 来源【云南】临沧市:市质检中心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各邀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预使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2022年市级创新团队项目所需仪器设备,现邀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谈判。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市级创新团队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2、项目编号:2022ZJCG002

3、项目预算:12万元

4、合同履行地点:采购单位所在地,具体地点以合同规定为准。

5、质保期:所有设备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起始时间为自所有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设备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失效零件予以更换,更换时所发生的维修费、零件费、商检、运输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7、验收:按照合同约定验收。

二、采购需求

序号

仪器名称

参考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用途

备注

1

微机控制电子抗压试验机

ETM305F-3

1、符合GB/T17671标准要求。

2、载荷传感器:300kN优质传感器各一个。

3、最大负荷 :300KN

4、试验力测量精度:示值±0.5%以内

5、下压板移动最大速度 (mm/min):50

6、载荷传感器精度: 0.5级,量程0.4%-100% FS

7、分辨率:1/500,000或以上

8、数据采样速率:120 Hz 或以上

9、加荷速度 (N/s);2400±200

10、具有至少三通道数据采集功能。

11、主要配件:40×40水泥压缩夹具、配套数据显示及操作终端一台(应与主机、数据采集及控制系统兼容)

1

此设备主要用于水泥抗压

要求配套软件

2

水泥中水溶性铬(VI)测定仪

DGB-480

1、符合GB31893-2015标准要求。
2、测量范围:(0.50〜50.0)NTU (50.0〜500) NTU
3、测量示值误差:不超过±10% 或 ±0.2NTU

1

水泥中水溶性铬的测定

 

3

全自动氯离子测定仪

ZDCL-2

1、符合JC/T420-2006标准要求。
2、测量范围:mV值:(-1800.0 1800.0)mV;

温度:(-5.0- 105.0)℃
3、分辨率:mV值:0.1mV;

温度值:0.1 ℃

1

水泥原料中氯离子的测定

 

4

数显式鼓风干燥箱

101-3A

1、标准烘干温度 105℃
2、控温精度波动值≤2℃
3、极限工作温度:250℃
4、工作室大小:350*450*450mm
5、工作室材料:覆铝锌板
6、工作功率:4.0KW

2

检验检测用辅助设备

 

101-1B

1、标准烘干温度 105℃
2、控温精度波动值≤2℃
3、极限工作温度:250℃
4、工作室大小:350*450*450mm
5、工作室材料:不锈钢
6、工作功率:2.0KW

2

检验检测用辅助设备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前查询所有供应商的情况并截图,交磋商小组评审。

1.2.2提供2020或2021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谈判文件获取

(一)谈判文件免费领取。

(二)谈判文件领取时间

2022年1104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三)谈判文件获取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邀请函后,于2022年11月02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竞争性谈判文件在贵单位回函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贵单位,也可在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内到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80号)领取。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7日1500分,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应于当日1430分至1500分将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至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80号),并面交采购人签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采购人定于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时须由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递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人: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80号

人:字国林

   话:0883-2154622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22年1101   


 

确认通知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我方已于       日收到你方       日发出的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创新团队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竞争性谈判。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文:质量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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