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规则》(TSG08-2017)“新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时,由登记机关签发《特种设备检验标志》并且加盖登记机关公章”的规定,自2019年10月8日起,我中心不再办理新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请相关企业到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时一并办理。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9年9月29日
公示公告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规则》(TSG08-2017)“新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时,由登记机关签发《特种设备检验标志》并且加盖登记机关公章”的规定,自2019年10月8日起,我中心不再办理新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请相关企业到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时一并办理。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9年9月29日